“法官驻村”带来新变化
赵承杰“上任”后面临的却是一场尴尬。
由于2004年底的那场暴力“闹事”事件,几乎每天都会有被刑拘的村民家属前来找茬。赵承杰说,“有质疑我拿了村里的工资的,有怀疑我来村里初衷,甚至有的说我根本就是与村干部穿一条裤子的!”
赵承杰给下瑶村开出的第一剂药方是健全制度:“开支两万元以上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这是我协助村委明确的第一条规定细则。”
细则出台后,村民开始真正认真审视并关注“驻村法官”的工作。从不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受欢迎,“驻村法官”艰难地走出一段不寻常的道路。
2005年初,一承租户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缴纳租金不及时,拖欠村集体租金长达半年之久。为了要回租金,村干部召集一批人,准备采取强制手段,撬开店铺扣押店内货物。赵承杰及时赶到并予以制止。村民非常不解:明明拖欠我们租金不还,没有扣人已经是给足他面子了!你是不是收了他的好处?村民纷纷质疑赵承杰。
“私自扣押他人货物,属于违法。如果店主以此为由状告你们,将可能承受比租金还重的赔偿,这样做得不偿失!”赵承杰态度诚恳坚定。给出的司法建议也让村领导和村民尝到了依法的“甜头”:法院依法审查后,迅速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村民们第一次感觉到了依法维权的力量。
“跟村民讲法律法规他们很难接受,但是当你利用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后,这才是依法办事理念产生并认可的开始。”赵承杰说,“从这件事情后,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找上门来了。村里大大小小的合同我都校核了一遍,有遗漏和不符合要求的合同都及时进行了修改。”
村民张耀祖告诉记者:“‘驻村法官’来了后,大大小小的事情我们都喜欢问问赵法官。特别是与承租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赵法官帮我们补充很多新的条款,这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
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上,“驻村法官”也大显身手。
1997年,下瑶村五一、五二村小组与肇庆市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时,由于开发商一房多卖,导致属于五一、五二村小组的物业成了烂尾楼。11年来,历任村领导都不情愿去碰这个“烫手山芋”。第二任“驻村法官”彭国方却“不识趣”地揽上了这个活,和市中院法官及两村小组干部先后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2008年7月,该大楼顺利出租,在未来13年里为两村小组创收150多万元。
“驻村法官’办事有板有眼,把村民的事情当自己的事情办,让我们体会到法治建设给我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益处,也帮我们纠正了很多过时的老观念,村民有纠纷找‘驻村法官’。‘驻村法官’让村民见证到了法治的力量,看到了下瑶村的希望所在。”下瑶村支部书记黎昌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