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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法院当庭宣判一宗帮助电信诈骗案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3日  阅读:6429  来自:本站原创

端州法院当庭宣判一宗帮助电信诈骗案

 

2月21日,端州法院受理了一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程某金帮助网名分别为“忘情水”和“三颗松鼠”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摆放、安装GOIP设备致使多名被害人受骗,涉案金额达120余万元。27日上午,该案在端州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程某金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犯罪工具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图为当庭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以来,程某金为图财,明知他人利用GOIP设备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应他人要求到广西、广东等多地摆放、安装GOIP设备。仅一个月内,他人利用该设备虚拟电话号码冒充客服人员在全国多地以“取消错误操作”、“取消错办的会员业务”为由诈骗陈某等11名被害人120余万元。事后,被告人程某金收取报酬共计13000余元,9月29日,程某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图为当庭宣判现场)

案件审理过程中,程某金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罪名及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等表示无异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保障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是人民法院司法办案的题中之义和应有担当。如同本案,端州法院运用远程庭审系统通过网络实现“面对面”审理案件,落实了上级关于“少聚集、防传染”的防疫要求;7日之内审结案件,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既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又极大的提高了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