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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1日  阅读:6740  来自:本站原创

 

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打击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净化社会环境,端州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以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同时,向社会公布两起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

运输毒品罪难逃 毒贩获刑十五年

梁某驾车从肇庆出发前往广州,向毒贩购买毒品后,将毒品运返肇庆,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扣押在案的毒资5万元以及作案工具均予以没收。

梁某有吸食毒品的恶习,2018年6月7日,他联系“小曼”购买毒品,两人约定在广州芳村进行交易。同日下午,梁某驾车从肇庆出发前往广州。期间,梁某通过微信分3次共转账19000多元给“小曼”。到达约定地点后,“小曼”带梁某到出租屋进行毒品交易。交易完毕后,梁某驾车将购得的毒品运返肇庆。在他回到肇庆黄岗街道某端砚厂门口前,下车到汽车的后排座取回毒品时,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抓捕。梁某见到民警后感到十分害怕,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将手上的毒品扔到地上。民警当场抓获梁某,扣押了其扔在地上的白色晶体四包。经鉴定,均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份,俗称“冰毒”,共净重128.21克。

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明知是毒品而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梁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多次贩卖毒品大麻 最终落入法网获刑

无业男子李某多次贩卖毒品大麻给他人,天网恢恢,李某终落入法网。

李某是名“瘾君子”,曾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期满释放后,不但没有认清错误,反而变本加厉,以贩养吸。2018年3月28日至4月11日期间,李某在端州区某楼盘销售部附近、黄岗街道端州二路附近等地贩卖毒品大麻给吸毒人员陈某共计8次,获得毒资2250元。同年4月11日晚上,民警在西江北路附近抓获李某,并在其驾驶的汽车里搜获三包氯胺酮和两包甲基苯丙胺,在其租住的房子内搜获毒品大麻四包、氯胺酮两包。

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是毒品而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扣押在案的三台手机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