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9296号
余龙海、深圳中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嗣彦与被告余龙海、深圳中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92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本金2040000元及利息430440元(按日利息0.1%计算);2.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