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上级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2026)粤1202执保276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 卢永驹、伍菊燕、端州区水稻人家快餐店 | 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014元 | 辅拍费 | 李志鹏 | |
2 | (2026)粤1202执保276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 卢永驹、伍菊燕、端州区水稻人家快餐店 | 朱启航 | 16852.85元 | 税费 | 李志鹏 |
3 | (2025)粤1202执4844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 廖兆准、梁宇聪 | 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011元 | 辅拍费 | 李志鹏 |
4 | (2025)粤1202执4844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分行 | 廖兆准、梁宇聪 | 梁瀚聪 | 1055元 | 税费 | 李志鹏 |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自发出公示之日起算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