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上级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18)粤1202执2433号 | 莫冬梅 | 苏小玲 | 苏小玲 | 4031.09 元 | 生活费 | 李志鹏 |
2 | (2025)粤1202执保6238号 | 陈国森、黎焯彬、陈炳新、罗志强、陈新贺、马南飞、谢文生、潘忠健、罗俊彦、潘金桂、黄敏捷、黎建华、吴志权、陈学樑、谭达聪、莫国强、罗玉成、陈爱群、曾国林 | 朱沛锋 | 40000 元 | 被害人退赔款 | 李志鹏 |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自发出公示之日起算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