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上级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25)粤1202执保2210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肇庆分行 | 黄汝菲等 | 李炫桦 | 62000元 | 唯一住房保障金 | 李粉粉 |
2 | (2026)粤1202执3000号 | 丁彦素 | 余光珍 | 梁启坚 | 4050元 | 垫付税费 | 李粉粉 |
3 | (2026)粤1202执3000号 | 赵智兰 | 黄雪霞 |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 1172.5元 | 司辅费 | 李粉粉 |
4 | (2026)粤1202执1565号 | 肇庆市高要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肇庆市顺宝骏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黄桂华 | 227768.31元 | 垫付税费 | 李粉粉 |
5 | (2026)粤1202执3182号 |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岗支行 | 陈聪毅 |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 8110元 | 司辅费 | 李粉粉 |
6 | (2026)粤1202执3000号 | 丁彦素 | 余光珍 |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 1925元 | 司辅费 | 李粉粉 |
7 | (2025)粤1202执恢432号 | 广东皓宇建材有限公司 | 广东立基实业有限公司等 |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元 | 司辅费 | 李粉粉 |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自发出公示之日起算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