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案号 | 执行主体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24)粤1202执3210号 | 申请执行人:李新城; 被执行人:李琼珍 | 李巧珍 | 35200 | 保留自2025年1月至8月的生活费给被执行人李琼珍,其申请经由案外人李巧珍账户代领 | 李志鹏 (0758)2755258 |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共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