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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楼拒付违约金 端州法院高效执行获点赞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4日  阅读:7057  来自:本站原创

 

逾期交楼拒付违约金 端州法院高效执行获点赞

 

近日,端州法院顺利执结李某洪等62名业主与开发商肇庆市天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并集中发放执行款,为涉案的40件案件中的62名业主兑现执行款160多万元。

(图为执行款发现现场)

李某洪等62名业主先后与肇庆市天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了其预售的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某楼盘住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为2017年10月31日前。李某洪等业主依约支付了购房款,开发商却逾期未能交楼,直至2019年1月31日才通知业主收楼,双方对逾期交楼违约金协商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洪等业主遂到端州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双方对违约金计算标准持不同意见,业主要求按合同的约定计算违约金,肇庆市天某公司则辩称,同意向业主承担因迟延交楼引起的违约责任,但违约金金额应按照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成交房价款2%为限。

端州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依约足额支付购房款,肇庆市天某公司应当在2017年10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符合约定标准的商品房,但直至2019年1月30日,开发商才办妥案涉楼盘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并通知业主办理收楼手续,存在逾期交房的事实,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补充协议关于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成交房价款的2%为上限的约定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减免了开发商一方的违约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纳一审宣判后,肇庆市天某公司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市中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恰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肇庆市天某公司迟迟未履行义务,62名业主自2019年12月以来陆续向端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共计160多万元。收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刻行动起来,依托网络查控平台迅速查控开发商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查询到开发商的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并迅速予以冻结划拨,业主们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

不到一个月,为40件案件62名业主们执行到位160多万元,案件圆满执结,业主们对端州法院高效执行纷纷点赞。“没想到会这么快拿到钱,这下我们可以开开心心过春节啦! 必须赞一个,感谢执行法官!”,听着老百姓的赞扬之声,执行法官纷纷表示:“再苦再累,也值了!”。

(图为业主领取执行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