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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花万元参加网络培训 不满教学质量退费遭拒 法院判令教育公司退还一半学费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30日  阅读:6766  来自:本站原创

学员花万元参加网络培训 不满教学质量退费遭拒

法院判令教育公司退还一半学费

 

为了考取职业资格证,潘女士报名参加某教育公司开设的网络培训课程,学习过程中网络直播平台却经常出现登录困难、信号传输异常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学习。潘女士要求某教育公司退还培训费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2015年12月31日,潘女士报名参加某教育公司开设的“国际护士水平考试ISPN网络培训课程”,双方签订了培训协议书,约定8个月为一个培训周期,有效期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培训费用为11800元。培训期间,由某教育公司提供教学资料、网络直播课和录像回放课等考前教学辅导。当天,潘女士支付了培训费用,某教育公司通过邮件把网络直播课的上课链接、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发给了潘女士。

2016年1月起,潘女士使用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络直播课,期间经常出现登陆困难、信号传输异常等问题,多数情况都需要联系技术人员提供远程协助才能登陆学习。在该网络培训QQ学习交流群中,潘女士发现大部分学员都反映过此类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遂向某教育公司建议改进网络直播平台,无奈对方置之不理,而后来自己也被移出了QQ学习交流群。同年10月,潘女士再也无法登陆网络直播课,只能通过某教育公司提供的录像回放课和教材资料进行学习。由于网络培训达不到预期的学习效果,潘女士要求某教育公司退还培训费。某教育公司则认为是潘女士的网络、电脑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登陆学习,拒绝退款。

诉讼中,某教育公司辩称,在培训周期内,一直有为潘女士提供网络直播课、录像回放课和学习资料,已经履行了培训义务,不同意退还费用;虽然潘女士存在网络直播课登陆困难的问题,但是公司技术人员也多次为其提供远程协助技术服务,并出示了一份经过公证的录像,演示证明2016年5月通过QQ学习交流群发送给潘女士的账号、密码可以正常登录网络直播课学习。

潘女士表示,录像演示的账号、密码与签约时某教育公司提供的账号、密码不一致,自己没有收到过变更账号、密码的消息;签订培训协议主要目的在于网络直播课中能与授课老师当堂交流学习,而长期无法登陆网络直播课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学习效果,某教育公司违反了协议中“保证对辅导学生的教学质量”的约定,应当退还所有培训费用。

端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潘女士与某教育公司签订网络培训协议,某教育公司应为潘女士提供网络直播课、录像回放课和学习资料的培训服务。在本案中,某教育公司所提供的网络直播课平台存在难以准时登陆上课的情况,且后来也没有明确告知潘女士变更后的网络直播课登陆账号、密码,以致潘女士基本上未能按时上网络直播课,只能通过回放课程学习,无法与授课老师当堂交流学习,故某教育公司未能保证潘女士的网络培训教学质量。在培训周期内,由于某教育公司为潘女士提供了远程协助技术服务,同时也有提供回放课程和学习资料,潘女士也应当支付一定培训费用。因此,综合考虑以上情况,端州法院遂依法判处某教育公司退还潘女士学费60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没有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