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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再放大招 “老赖”要被限驾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6日  阅读:6779  来自:本站原创

 

执行再放大招  “老赖”要被限驾

 

5月15日,端州法院发出第一份《限驾决定书》,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以“限驾令”的方式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

在冯某、肇庆某房地产公司与罗某、陈某、罗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罗某、陈某、罗某某一直拖欠冯某及房地产公司代偿款200万多元。法院依法责令罗某、陈某、罗某某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三人仍然迟迟不履行。2018年3月,法院依法将罗某、陈某、罗某某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法院发现罗某、陈某、罗某某名下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三人一直居住在别墅里,平时出入都开小汽车。

为严厉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 5月15日下午,法院执行人员将首份《限驾决定书》张贴在本院公告栏及罗某、陈某、罗某某的住所、社区宣传栏,依法限制其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以加大曝光力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如被执行人有违反限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法院依法将对其实施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院在开展“决胜2018”执行工作中推出“限驾令”创新举措,通过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列入限制高消费选项,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含个人名下的小汽车和他人名下的小汽车)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老赖”的出行空间。接下来,我院将大力推广应用“限驾令”惩戒措施,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反限驾行为,共同惩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诚信法治端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