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讯

首页 > 法院动态 > 案件快讯
法治副校长就地化解校园纠纷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  阅读:42  来自:原创

法治副校长就地化解校园纠纷

“眼睛治疗可不能马虎。后续复查了就告诉我,费用多少到时候直接转账给你。”

“行行行,已经约好了下周去复查呢,到时候我再发检查收据给你。”

两位家长边聊边走出学校。这是端州法院林莹法官担任肇庆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以来,调解成功的校园侵权纠纷。她将法治副校长普法教育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起来,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协助学校共同开展调解,有效将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实质化解、止于未诉。

下课期间,黎某在教室不小心撞到韦某,导致韦某眼睛受伤和眼镜掉落内侧刮花。韦某上前拉扯黎某,两人产生了口角。事后,韦某的妈妈带他到眼镜店重新配了新眼镜;由于韦某眼睛出现视觉模糊,又去了医院治疗。

韦某家长要求黎某赔偿眼睛治疗和新眼镜的费用,黎某家长则认为眼镜损坏不大不需要重新配置,且损坏也不是黎某责任。学校多次组织双方家长沟通,就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协商不成。

正逢林法官到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时,学校负责人向她反馈了这个纠纷情况,并咨询相关法律建议。林法官充分了解详情后,围绕双方争议事实、责任分配等方面出具了一份意见建议给学校。

“我们根据林法官你的建议再次跟双方家长沟通协商,但是他们还是不理解,始终坚持各自的意见不肯让步。”

“可以组织双方家长到场吗?我来跟他们谈谈。”

 

为了避免矛盾升级,在学校的组织下,林法官和双方家长在学校会议室面对面沟通协商。

“法官你评评理,配个眼镜就要三千多元,眼镜刮花了也不一定是黎某撞坏吧,说不定眼镜本身有内损,这可不是我们的责任!”

“眼镜损坏事小,现在韦某的眼睛受伤事大,医生说是右眼挫伤,治疗也花了一千多元了。法官,这不是妥妥的侵权了吗?”

双方家长情绪激动,各执己见,争论不下。

“教室视频显示,黎某与同学在教室追逐导致韦某受伤,根据侵权过错责任原则,参与追逐的同学有过错,均需要对韦某的受伤和产生的医药费承担赔偿责任。”

林法官结合事发监控视频情况,向双方家长逐一分析黎某与韦某的具体行为、过错情况和损害后果,并充分释明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法规。同时耐心解答双方的疑问,结合相关判例对侵权因果关系、责任分配、赔偿比例等作进一步具体说明。通过林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家长对各自的行为过错、损害结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原本争论激烈的气氛也缓和了许多。

“校园课间同学嬉戏追逐、肢体碰撞时有发生,我们应该妥善快速化解,这样既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情谊、学习和生活,也不占用你们宝贵的工作时间。”林法官释明“法理”后,再从“情理”上引导双方家长共同理性解决问题。

这话说到黎某和韦某家长心坎上了,这段时间两人都堵着一口气,花了不少时间在“争论”上,而且长期下去对两个小孩学习和生活影响也不好。

“我知道黎某撞到韦某确实不对,只是不明白哪些损失是我们的责任。现在法官讲清楚了、讲明白了,我们愿意按照相应的责任承担赔偿,还请法官你帮我们厘清赔偿比例。

“同学间玩闹碰撞也无法避免,我们都理解,大家应该互助互谅。眼镜费用就算了,只要赔偿我们医疗费用就可以了。”

在林法官释法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都作出了让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由黎某家长赔偿眼镜费200元、医疗费1300元以及后续一次复查费用。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就地实质化解。

自我院选派了40名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以来,精准对接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需求,围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禁毒、反诈等主题开展集中普法、以案说法等活动22场6000余人次。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也为学校教育教学、规范管理、风险防范和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保障,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以司法之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