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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拿双倍工资吗?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阅读:2046  来自:原创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拿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但是,企业负责人事管理招聘的员工未及时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能拿到双倍工资吗?让我们通过一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件,共同了解相关法律问题。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刘某入职某企业,负责人员招聘、签订合同、运营等管理工作,因某企业迟迟未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及自4月起拖欠了近半年工资,遂将其起诉至端州法院,要求支付2023年4月至9月的工资,以及同年3月至9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某企业辩称,刘某在2023年3月至4月期间接管企业印章,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却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其双倍工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另外,该企业已于2023年4月停止营业,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

裁判结果

端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是劳动争议纠纷。根据考勤记录、工资表监控录像等证据,足以证明2023年2月至9月期间,刘某在某企业工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刘某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某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依法向刘某支付3月至9月共7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但3月至4月期间,刘某作为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接管企业印章,因其疏于履行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导致企业截止2023年4月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责任不在企业。因此,某企业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应为4月至9月共6个月。综上,结合刘某实际出勤天数、工资发放情况等,依法判决某企业向刘某支付工资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法官说法

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单位、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到欠薪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也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在此提醒,单位、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做到规范管理、规范用工;若违反规定,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会面临双倍工资的惩罚。劳动者要提高维权意识,注意保管好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考勤表、工牌等资料,以作为有效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