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游乐场玩耍受伤,谁担责?
蹦床、滑梯、碰碰车……游乐场里丰富有趣的项目深受小朋友的喜爱。但是一些游乐场缺少安全防护,部分家长又过于疏忽,如果孩子在游乐场玩耍时意外受伤,那么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让我们通过一个小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一天,陈某带着女儿糖糖(化名)到游乐场玩耍,糖糖在蹦床玩耍过程中跌倒导致右脚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脚踝骨折,糖糖进行手术治疗,康复后出院。
陈某认为小孩受伤,游乐场的经营者应承担一定责任,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陈某遂诉至端州法院。
【法院调解】
这是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李伟青收到案件后,积极与陈某以及游乐场沟通联系,了解案情,询问诉求。经调查,得知游乐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诉讼中,陈某坚持认为是游乐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过失,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游乐场则辩称其已经履行提醒及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陈某没有履行监护义务存在过错;而保险公司表示愿意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认为,三方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如果只处理陈某与游乐场之间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那么游乐场赔偿后也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双方又会产生保险合同纠纷,通过一揽子解决陈某、游乐场、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不仅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减轻当事人诉累,还能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于是,承办法官从调解入手,围绕如何保障儿童权益,从监护人、经营者角度向他们进行释法说理,明晰相关的法律规定。经多次调解,最终三方互谅互让,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由游乐场赔偿糖糖的损失2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7万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本案处理方式是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在办案全过程,坚持全流程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和减少群众诉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游乐场是最受孩子欢迎的娱乐场所,无论是场所的经营者,还是孩子的家长,都应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避免人身损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游乐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娱乐设施,设置醒目、全面的风险提示,并切实履行必要的说明和警告义务,如定期检修娱乐设施、在娱乐区域内设置安全标识和引导标识、配置安全员等,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另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减轻自身经营行为所导致的责任风险,同时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履行监护义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带孩子游玩时要根据孩子的年龄选择合适游玩的项目,认真阅读游玩注意事项,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保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人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