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会有怎样的后果?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影响司法公信力,这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近日,端州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情回顾】
林某为了扩张生意,先后多次向朋友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林某迟迟不还钱,出借人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林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仍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其名下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仅执行到部分款项,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后来,林某入职某教育服务公司,在明知还有生效判决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为了逃避履行通过要求公司以现金发放工资的方式隐瞒财产。2017年至2021年期间,林某将其名下财产193000元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致使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检察机关以其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林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说法】
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情节严重还将构成刑事犯罪。其在受到刑事处罚后,原来的民事责任也不会免除,法院将继续采取查封扣押、失信惩戒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所有被执行人,尽早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时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切勿心存侥幸、拒不执行、隐藏转移财产,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