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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法院督促企业主动履行 为3名工人 追回工资款项34万余元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0日  阅读:7011  来自:本站原创

 

端州法院督促企业主动履行  3名工人

追回工资款项34万

 

近日,端州法院执行法官郭锦收到一份快递,拆开后发现是申请执行人徐某从湖南省湘潭市邮寄过来的感谢锦旗,上面写着“为民服务、尽职尽责”。原来,前不久在郭法官承办的肇庆市某设备公司与徐某等3人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耐心释法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徐某等3名工人拿到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补助金等34万余元。

 

(图为申请执行人赠送的锦旗)

徐某、宋某、梁某等3人原在被执行人肇庆市某设备公司承包的东莞市松山湖某项目处工作,期间徐某发生工伤,宋某、梁某因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发放工资,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向当地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经仲裁院裁决,肇庆市某设备公司应分别支付徐某等3人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补助金等共计34万余元。肇庆市某设备公司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徐某等3人在2021年年底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涉及工人切身利益,徐某在家养伤,没有经济来源,我院迅速开辟绿色通道,对此案优先执行。执行干警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情绪,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面迅速对其财产展开查控工作,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古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决书、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严重后果。肇庆市某设备公司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继续耐心释法析理,劝导其进行换位思考,考虑3名工人的实际困难,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法院写下保证书,表示在宽限期内尽快筹集资金履行法律义务。近日,肇庆市某设备公司将34万余元执行款主动汇入了法院执行案款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把案款汇入申请执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我院始终把保护民生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去年以来执结涉民生案件583件,执行到位金额5377.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