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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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执异245号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阅读:2449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执异245

肇庆云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云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邱道勇、冯伟、深圳市企联云创空间创投发展有限公司、云洲(肇庆)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深圳湾国创投有限公司、刘念、肇庆市云端软件有限公司、深圳链接者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肇庆市端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肇庆云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深圳云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邱道勇、冯伟、深圳市企联云创空间创投发展有限公司、云洲(肇庆)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深圳湾国创投有限公司、刘念、肇庆市云端软件有限公司、深圳链接者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245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追加肇庆云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云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邱道勇、冯伟、深圳市企联云创空间创投发展有限公司、云洲(肇庆)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深圳湾国创投有限公司、刘念、肇庆市云端软件有限公司、深圳链接者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24)粤1202执4281号案被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另定于2025年12月15日15时00分在本院五楼十三法庭召开听证,请依时参加。逾期,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

特此公告。

 

二0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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