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初12796号
郑海建:
本院受理原告廖世健与被告郑海建、薛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127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郑海建向原告支付欠款300000元及逾期利息45535元(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6月14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暂计至2025年8月19日);2.请求判令被告郑海建向原告支付欠款200000元及逾期利息19291.11元(逾期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11月10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暂计至2025年8月19日);3.请求判令被告薛敏对上述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以上费用暂合计人民币564826.1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