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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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民初12796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阅读:257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12796

郑海建:

本院受理原告廖世健与被告郑海建薛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12796,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郑海建向原告支付欠款300000元及逾期利息45535元(逾期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6月14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暂计至2025年8月19日)2.请求判令被告郑海建向原告支付欠款200000元及逾期利息19291.11元(逾期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24年11月10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暂计至2025年8月19日)3.请求判令被告薛敏对上述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以上费用暂合计人民币564826.1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12189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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