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首页 > 公告专栏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2025)粤1202民初9338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0日  阅读:1390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9338

阿卜杜萨拉木●麦提如则:

本院受理原告邓晓风与被告阿卜杜萨拉木●麦提如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9338,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3年9月27日签订的《铺位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费用4827.29元(包括:自2023年10月暂计至2025年5月的物业管理费2598.4元及违约金2036.89元、2025年1月至4月水费192元);3.判令被告立即将租赁的商铺场地腾退归还原告,并按案涉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向原告支付费用至实际腾退之日;4.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5年1031日下15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


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