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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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202民初6401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阅读:4760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6401号

叶思颖、彭琬斯、邹小玉、陈学军、莫晓振、张洁敏、陈建发、黄媛媛、侯树迎、郑业林、何建强、徐航、邹国辉、曹健华、李伟坚、冯辉、王平、莫万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诉被告叶思颖、彭琬斯、邹小玉、陈学军、莫晓振、张洁敏、陈建发、黄媛媛、侯树迎、郑业林、何建强、徐航、邹国辉、曹健华、李伟坚、冯辉、王平、莫万清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7月25日 9时0分在第十法庭(四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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