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首页 > 公告专栏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2025)粤1202民初343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1日  阅读:4104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3434

陈上泉:

本院受理原告钟小红与被告肇庆市瀚俊置业有限公司、陈上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初3434],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裁定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51116. 13元(暂计,待伤残鉴定后再行计算)。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25年7249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三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十一


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