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民再15号
许耀昌、杨朝光:
原审原告肇庆市华业贸易有限公司诉原审被告许耀昌、杨朝光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1202民再15号】,因你方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