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1202执异57号
俞森荣: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谭志勤、陈嘉铭、被执行人俞森荣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5)粤1202执异57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请求变更谭志勤、陈嘉铭为本院(2015)肇端法执字第985号案的申请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