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02民初3957号
赖硕生、郭晓伟、郭晓伟、王宜辉、谢广荣、谢广荣、黎海泉、黄荣秋、程杰明、刘炳培、杨佩佩、徐卫霞、郭武艺、张炯光、梁家欣、麦健超、谢伟兰、张贤宁、谢衍鹏、莫伟银、黄天华、梁承志、王雪珍、朱华健、程华文、蔡豪志、李杰锋、黄翠凯、黎燕芳、邓靖涛、梁秋雁、张彩红:
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08月14日 15时0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