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首页 > 公告专栏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2024)粤1202民初7192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  阅读:3182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4)粤1202民初7192

夏伟洪、刘国勇、容丽萍

本院受理原告肇庆市敏捷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夏伟洪、刘国勇、容丽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17日9时0分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公告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