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2025)粤1202民初388号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5年02月27日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5)粤1202民初388号

施银娇、邓梓荣、唐明海、黄宗恒、黄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诉被告施银娇、邓梓荣、唐明海、黄宗恒、黄斌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4月17日 9时0分在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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