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院16名司法人员人事任命
4月18日上午,肇庆市端州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区会议中心举行,会上审议并通过了我院提请的6名审判干部和10名人民陪审员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陈晓文同志为执行局副局长,林莹同志为立案庭副庭长,林达同志为交通专业法庭副庭长,郭锦同志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黄卓贤同志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董炽文同志为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虹、甘建文、黄赛妮、时蕾、程艳连、陈浩、梁秀云、刁小怡、伍惠芳、黎瑞英10名同志为端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祥达为上述16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
(图为梁祥达主任为我院6名审判干部颁发任命证书)

(图为梁祥达主任为我院1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
此次任命为我院审判队伍注入了一股年轻优秀力量,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效扩大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信力,共同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