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执行互动平台 推进执行和谐公开
——我院“执行短信平台”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司法公信力建设年”活动,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作为我院司法公开标杆部门的执行局注重拓宽执行公开路径,已于2012年3月率先设立“执行短信平台”,以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当事人发布执行信息,收集执行线索,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当事人监督,切实加强与当事人的及时沟通和相互理解,实现了法院与当事人执行案件信息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我院执行局共向当事人发送短信110条,在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52条,执行法官对当事人反馈的信息及时予以回复,变被动为主动,彻底改变了以往当事人需上门了解执行案件信息的状况,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短信告知执行进展,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调查情况,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情况、通知办理领款事宜等以发送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公开等方式告知申请执行人,使他们能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同时,执行法官还采取定期向被执行人发送督促执行短信的方法,告知案件执行过程中采取的各项执行措施及法律后果,促使被执行人改变躲避意识,主动履行义务。今年1月至5月中旬,我院结案的执行案件中,实际执行的案件达382件,实际执结率达85.27%,涉执行案件投诉也大幅减少,执行工作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
——利用短信实现互动交流,搭建相互沟通桥梁。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将自己的联系电话发送给申请执行人,方便他们通过短信或电话随时与执行法官沟通,提供执行线索,方便案件执行。如,申请执行人黎某和与被执行人李某香、余某好人身损害赔偿 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李某香、余某好赔偿黎某和医疗费、误工费合共2541.95元。该案执行立案后,我院执行法官通过手机短信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了联系电话,并告知其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通过电话通知执行法官。虽然该案执行标的小,但由于被执行人李某香躲避执行,居无定所,执行法官一直无法查找到李某香,大大增加了执行工作难度。5月12日下午4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黎某和打来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香在伴月湖公园出现。接到消息后,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立即赶到伴月湖公园,当场对被执行人李某香实施行政拘留措施,促使其主动将赔偿款交给申请执行人黎某和,案件顺利执结。
以发布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公开执行信息的方式已成为我院强化执行公开工作,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执行信息口头告知、网上公开、执行听证等共同构成完整的法院执行信息公开体系。自该项工作实施以来,既大大增进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又规范了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改进了执行工作作风,使我院呈现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执行干警形象明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高的“三明显”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