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矫 与法同行
——端州法院精准普法助力社区矫正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再次违法犯罪,近日,端州法院联合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现场收监以案示警
“本院依法裁定:撤销罪犯陈某的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七个月!”我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俊捷法官对一名距离社区矫正期满不足一个月却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当场宣读了撤销缓刑、予以收监的刑事裁定,公安机关立即对陈某采取了收监执行的强制措施,为在场的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敲响遵纪守法的警钟。
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在缓刑考验期内,陈某因不按时报到、不配合信息化核查、不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等经多次训诫及警告后仍拒不改正,执行机关区司法局依法向法院提交撤销缓刑的建议。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依法撤销其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
当冰冷的手铐锁住双腕,陈某才真正意识到错误:“不到一个月我的社区矫正期就结束了,现在真的追悔莫及……”
这场现场执行收监,成为一堂极具冲击力的“法治公开课”,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缓刑”不等同免刑,依然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考察。
专题课堂以案释法
“缓刑并非免刑,而是刑罚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即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
陈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从缓刑的概念、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后果等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讲解,同时结合身边人、身边案、身边事警示大家,为其划出“行为红线”,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治观念,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应主动接受矫正、积极配合监管。
现场社区矫正对象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努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真实案例+条文解读”的方式,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引导其自觉提升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深化与司法局、检察院等多部门联动,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回访帮教、监督管理、警示教育等工作,形成综合治理强大合力,助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