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敲警钟!16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
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实效,5月20日,端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联合区纪委组织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及本院干警等160余人旁听庭审。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合共92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共620万余元,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郭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因理想信念滑坡、法纪意识淡薄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深刻忏悔。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规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图为庭审现场)
“纪律红线不可越,法律底线不可碰,只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才对得起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案为鉴,强化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严格依法、公正廉洁用权。
“身边案”是警示“身边人”的“活教材”。下一步,我院将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用好“身边案”敲响“警示钟”,通过以案说法、庭审观摩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