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前身为高要县法院,成立于1951年,1961年6月更名为肇庆市人民法院,1988年3月地改市更名为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二、办公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111号。

三、现任领导组成

党组书记、院长:余炜川

党组成员、副院长:许 钢、蒙婉珊

党组成员:苏 彤(兼纪检组长)、王敏(兼机关党委书记)

专职审委:梁凯文

四、人员情况

    全院共有在职干警178人,其中在编干警96人,聘用人员82人。

五、审判执行综合情况

   

2021年,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768件,办结16505件,其中:刑事案件494件、民事案件9512、执行案件6283件,结案标的额58.1亿元。


六、主要职责

    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及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对端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依法受理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一审案;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起诉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七、内设机构(8个)

(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立案审查、立案登记、录入立案信息、排定法官、办理立案阶段的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诉前财产保全、上诉案件移送;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负责信访和司法救助申请事宜;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二)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审理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三)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审理管辖的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以及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民事案件;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执行异议案件。

(四)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各类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审理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审理本院统筹分配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

(五)执行局

主要职责: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组织专项执行统一行动;执行外地法院委托的案件,协助外地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办理上级法院指定执行案件。

(六)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区管干部;负责本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任免、考核、培训、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境)国政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负责法官入额遴选、等级评定以及法官其他事务,负责司法警察警衔报批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办理机关党委日常事务;负责统筹扶贫、挂点社区等中心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和管理工作;组织机关工、青、妇活动;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对本院各部门的作风建设情况开展审务督查。

(七)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政务,督办院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会务、秘书、文印、机要、保密、图书、档案和安保总值班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负责创文、普法、综治、服务企业等中心职能工作;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行政经费、诉讼经费管理工作;负责采购事务以及物资装备、办公用品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机关饭堂、公务车辆、国有资产、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值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件;配合有关审判业务部门执行警务有关事项,参与执行,维护本院机关安全秩序。

(八)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负责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司法统计、审限跟踪监督等工作;负责审委会日常事务、专业法官会议日常事务和审判业绩考核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司法改革、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司法建议、案例的征集、推荐和报送工作;撰写审判执行业务类综合材料和信息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司法技术辅助工作中心

主要职责: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咨询、审核服务等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负责办理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