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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4日  阅读:53  来自:原创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上级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案外人

拟发放金额

发放依据

承办法官

1

(2025)粤1202执恢175号

谭志军

刘昆明

陈雪敏

5041.22元

买受人

李粉粉

2

(2026)粤1202执恢194号

肇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伍思材等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19500元

辅拍费

李粉粉

3

(2026)粤1202执2215号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李化南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3860元

辅拍费

李粉粉

4

(2025)粤1202执4017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张森等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615元

辅拍费

李粉粉

5

(2026)粤1202执保6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汪小锋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1580元

辅拍费

李粉粉

6

(2026)粤1202执3915号

陈艺平

王名佳等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1781元

辅拍费

李粉粉

7

(2026)粤1202执保131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林金群等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4015元

辅拍费

李粉粉

8

(2026)粤1202执保508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唐雪强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3215元

辅拍费

李粉粉

9

(2025)粤1202执保7808号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谢伟玲等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4490元

辅拍费

李粉粉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自发出公示之日起算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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