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1202执异173号
孔俏花: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申请执行人)伍思棚、苏肖霞、林任昌与广东肇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追加孔俏花为被执行人,本院已立案审查(2026)粤1202执异173号。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6)粤1202执异173号案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书面审查及答辩举证通知。申请人请求:追加被申请人孔俏花为(2026)粤1202执2240号案的被执行人。本案由审判员许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晓文、朱朝武组成合议庭。本案拟进行书面审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请于公告期满的三日内提交本院,逾期提供或不提供的,本院将依法对本案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