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上级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承办法官 |
1 | (2025)粤1202执4633号 | 林智隆等 | 广东省肇庆市香满源食品有限公司 | 何汉才 | 4500元 | 发放厂房修复款给案外人 | 李子昊 |
2 | (2025)粤1202执4633号 | 林智隆等 | 广东省肇庆市香满源食品有限公司 | 柯土桂 | 6000元 | 发放设备退款给买受人 | 李子昊 |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自发出公示之日起算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