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1202执异125号
成都和信达防雷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中达安信(辽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被执行人成都和信达防雷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被申请人成都和信达防雷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粤1202执异125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