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1202执异4号
肇庆十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姬舒扬: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江洁文与被执行人肇庆十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姬舒扬、被申请人麦金菊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粤1202执异4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追加麦金菊为(2025)粤1202执4038号案被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另定于2026年2月27日9时10分在本院五楼十三法庭召开听证,请依时参加。逾期,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