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1202执异12号
广州市联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宁子豪: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郑华强、郑蝶妹、张朝玉、梁永杰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联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宁子豪执行异议一案,因无法与你(单位)正常联系,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5条及其他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6)粤1202执异12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追加宁子豪为(2025)粤1202执1372号案被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另定于2026年3月10日9时在本院五楼十三法庭召开听证,请依时参加。逾期,本院将依法审查处理。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