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判决 一名男子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用自有房屋做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逾期还款产生纠纷,房屋被拍卖后却赖着不愿腾退。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可输了官司的曾某、赖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赖在已不属于他的房屋内不走,即便是法院上门张贴公告、司法拘留,仍然是花样百出,总是“岿然不动”。近日,端州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5年2月,曾某、赖某以端州区西江北路某房屋做抵押担保,共同向某银行借款。因二人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被银行诉至端州法院,法院判决曾某、赖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和利息160多万元,并有权以抵押担保的涉案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6月,因曾某、赖某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4月,张某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竞得涉案房屋。同年9月,张某持法院裁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涉案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因曾某、赖某不愿腾退,张某向端州法院诉讼,要求判令曾某、赖某腾退并返还房屋、承担非法占有房屋期间的相关费用等。案件经法院一审和二审,判决曾某、赖某腾退涉案房屋并向张某支付相应租金、水电费。
判决生效后,张某于2019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5至6月,法院分别向曾某、赖某发出执行通知、公告责令曾某、赖某及涉案房屋其他使用人限期迁出,曾某、赖某逾期仍不履行。鉴于曾某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在同年11月依法对曾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再次向赖某发出通知,要求其限期搬出,期满后,曾某、赖某仍拒不履行。
因曾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在2019年12月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曾某及其家属仍继续居住在案涉房屋内,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2020年7月,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端州法院审理认为,法院多次向被告人曾某及其他执行义务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要求其履行执行义务,曾某及其他执行义务人拒不执行,致使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曾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曾某在庭后提交悔过书一份,表示认罪、悔罪,且在法院审理期间,其亲属已腾退、交付涉案房屋,可以酌情从宽处罚,遂根据曾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曾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曾某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普通民事纠纷,曾某是如何一步一步让自己深陷囹圄的呢?本案承办人端州法院法官李粉粉解释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法院多次要求曾某履行执行判决义务,曾某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而拒不执行,终使自己面临刑罚制裁。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要予以执行,这是司法强制力的体现。个别人认为自己选择逃避或抗拒执行,法院也拿自己没什么办法,但殊不知已经触犯了《刑法》,最终把自己“拖”进监狱的大门,流下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