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算尽:伪造证据抗执行
法网恢恢:害了妹妹更害己
——端州法院将何某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对抗法院执行,竟然与妹妹伪造房屋租赁合同阻止司法拍卖,端州一名被执行人何某的诡计被法院执行法官识破,端州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0元,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端州区法院近三年来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五名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何某因与他人产生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而被法院依法判决返还租金押金、水电费押金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80548元及利息给申请执行人。收到判决书的何某采取逃避的态度,没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端州法院向何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申报财产,但何某仍然置之不理。
鉴于何某怠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端州法院遂将何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并于2017年3月1日起,通过闹市区大型LED屏幕、5个公交车站台等方式公布。为了不让公众知晓其个人失信信息,何某曾于3月中旬对5个公交站台“泼红漆”,企图遮盖信息内容,在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迅速破案并对其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执行中,法官继续加强对何某名下的财产的查控,依法查封了其名下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某楼盘房屋,并于2017年6月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拟拍卖上述房屋强制其还相应债务。
2017年7月10日,何某的妹妹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称其从2012年8月23日起已经租住在何某的上述房屋,租期为20年,并向法院提交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法官于是向被执行人何某及其妹了解该房屋租赁情况,何某妹妹称该房屋已经装修好并由自己的家人居住,自己一次性支付了20年租金共48000元,而何某确认兄妹二人签订该租赁合同,并称该房屋由妹妹自己居住,妹妹每年支付租金2400元,并不清楚装修情况。由于两人的陈述不一致,考虑到何某一直怠于履行义务,一直逃避执行,法官察觉到这份租赁合同可能存在“猫腻”,于是迅速开展实地调查,先后到涉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该房屋调查取证,发现该房屋至今尚未办理收楼手续,是毛坯房,一直无人居住!
(图为被执行人何某的涉案毛坯房屋)
查明被执行人何某存在伪造证据、妨碍执行行为后,端州法院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于9月12日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和罚款20000元,因何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犯罪,法院已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下一步,法院将继续查证何某的妹妹参与伪造租赁合同的情节后,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图为被执行人何某被法院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