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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执行新机制 实现执行好成效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4日  阅读:6143  来自:本站原创

 

践行执行新机制   实现执行好成效

                             ——端州法院成功执结一宗拖欠工资案件

 

端州法院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机制、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的老赖,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端州法院成功执结肇庆市倍孚包装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莫某林等十三人如愿取得工资差额、待岗生活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191586.16元。

2016年3月,申请执行人莫某林等十三人依据仲裁裁决书到端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依法责令被执行人按期履行执行义务,被执行人却逾期一直未履行。执行人员迅速扣划了该公司银行存款61586.16元偿付本案相应债务,并采取措施查封了该公司厂房的一批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大门均已张贴法院封条)。在法院拟处置查封财产期间,被执行人竟私自撕毁封条,转移部分查封物品。执行人员遂多次通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罗某成到庭说明相关情况,但罗某成一直未到庭申报财产情况及说明原由。为此端州法院在2016年8月2日对罗某成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天。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肇庆市倍孚包装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某成、实际控制人郭某辉、股东梁某荣等相关嫌疑人涉嫌故意隐瞒、转移查封物,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致使相关裁判无法执行,情况严重,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2016年9月2日,端州法院将该案有关材料移送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立案侦查,追究相关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被执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同意被执行人肇庆市倍孚包装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3万给申请执行人。自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