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经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王超
公民身份号码:441202197906287510
住所地:肇庆市端州区站北路32号1幢305房
执行案号:(2021)粤1202执2333号
执行依据: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2021)粤1202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94760.66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0%
执行局举报电话:0758-2755258
联系人:李法官
二、被执行人:区亮
公民身份号码:44120219750209451X
住所地: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宾日村下路西三巷8号
执行案号:(2021)粤1202执5199号
执行依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2民终140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75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执行局举报电话:0758-2755258
联系人:李法官
三、被执行人:蔡妙研
公民身份号码:441202197611104529
住所地: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宾日村下路西三巷8号
执行案号:(2021)粤1202执5199号
执行依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2民终140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275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执行局举报电话:0758-2755258
联系人:李法官
悬赏条件: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本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相应比例给予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本院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自本公告发出日起,悬赏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