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法院实行“首接责任制”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您的诉状不符合规范,这是诉讼文书样本,供您参考。”今日上午,来端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事的吴先生,感受到了法院干警亲切的诉讼服务。
(图为指导当事人书写诉讼文书)
原来,吴先生因债务纠纷而来到法院,对诉讼流程不熟悉,便到诉讼服务中心找到一名干警进行咨询,在仔细询问了吴先生的诉求后,该名干警便详细向其讲解诉讼流程、指导书写诉讼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全部材料。了解相关诉讼流程后,吴先生对我院干警的耐心细致解答表示感谢。这是我院为增强干警宗旨意识,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首接责任制。
首接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到我院办理诉讼事项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有关事项,无论找到我院哪个部门或个人,第一个接待或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指引或交主办部门和人员的制度。
首接责任人应遵守司法礼仪,对人民群众办理或咨询事项属于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手续齐全的按规定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明确告知原因;要认真解答人民群众的疑问,一时无法解答或不适宜马上解答的,商定时间再电话联系。人民群众办理或咨询事项不属于首接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必须耐心解答,并告知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联系电话。首接责任人对所接待事项要全程跟踪,及时了解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办结。
为落实好该项制度,我院还规定,首接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导致人民群众办理、咨询事项延误并引起投诉、信访的,经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